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2012版)
第一条、 制度的主旨
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地区代理商行为,确保上海恒精机电设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系列产品在全国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 要求各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第二条、代理区域及服务范围
各级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或者特定的服务对象,在其周边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区开展业务,如周边地区设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应符合如下条件:
1. 代理商必须是在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运作正常的 合法、合规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 代理商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万人民币
3. 代理商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人脉关系
4. 代理商应熟悉工业企业设备的及相关产品
5. 代理商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6. 代理商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恒精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7. 代理商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 有意成为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的公司,必须填写“恒精公司代理商注册表”
2. 申请人填写代理申请表后,恒精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批准是否 同意其成为恒精公司的代理商
3. 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供公司备案
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六条、产品销售价格
1、代理商可以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客户情况和恒精公司协商制订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
第七条、代理政策
1、信息反馈:恒精公司要求代理商及时向本公司报备客户项目,严格遵守恒精公司项报备协议,恒精公司指派销售工程师开展和客户的沟通工作,以便于尽早介入项目中
2、 结算方式:按代理商协议中的约定
3、 运输:若客户未指定物流公司,一概走恒精公司长期合作物流企业
第八条、代理商的义务
1、 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拷贝、复制、泄露本产品给用户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开发或协助第三方开发与本产品类似的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2、 代理商在合作中所获知的本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3、 代理商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誉受到损害,本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代理商培训
1、 本公司将为代理商提供培训支持,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产品,并能向客户提供必要技术支持与用户服务。
第十条、宣传推广
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市场宣传上的(人员及技术)支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与市场宣传资料,提供长期的知识培训与销售培训支持。
第十一条、恒精公司官方联络方式
1、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6-3434-28
2、 全国营销中心电话021-52809562
3、 恒精公司官方网站(www.heatking-china.com. )
4、 恒精公司邮箱地址 sales@heatking-china.com